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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介    进口买方信贷是外国政府为鼓励本国产品出口而通过本国的出口信贷机构或商业银行向我国企业提供的贷款支持。我行可为该种贷款提供转贷服务。  
  二、业务特点    进口买方信贷转贷款的还款期一般为5至10年。利率根据贷款行的规定,可采用浮动利率,或经济合作组织出口信贷参考固定利率。  
  三、适用对象    如果客户满足一定条件且对项目融资的需求不超过项目采购合同总额的85%,可考虑使用进口买方信贷转贷款。  
  四、办理流程    1. 客户向当地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和外经贸部门提出项目申请,要获得发改委批准的利用外资指标。    2. 项目获得批准后,我行对项目评估、审查通过。    3. 我行与客户签订外汇转贷款借款合同。    4. 与国外银行签署借款协议,借入资金。    5. 项目执行。  
  五、客户须知    1. 何种项目可获得进口买方信贷?    一般而言,由于期限和成本的限制使得国内外汇资金无法满足的项目均可考虑使用进口买方信贷。由于经合组织对可获得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有较严格的限制,对于大多数项目而言,争取进口买方信贷更为可行。    2. 客户可获得我国政府的担保吗?    目前,我国政府将买方信贷等同于商业贷款,政府无法提供担保。    3. 工行审批程序如何?    进口买方信贷转贷款一律报总行审批。  
  六、热点问题解答    我行的竞争优势是什么?    (1)我行与一流的国际银行均有进口买方信贷总协议,为我行快速从国外银行获得贷款提供了便利。    (2)我行成功地运作了多个大型项目,经验丰富。    (3)我行强大的人民币资金实力,可为客户提供项目的配套资金。    (4)我行可为客户提供旨在规避国内项目单位外汇风险的掉期安排。    (5)我行是美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仅有的三家中国转贷行之一。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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